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133 号)要求,现就2024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年龄不超过 50 岁;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9 年之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已入选国家其他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二、有关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已获资助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资助经费。
2.请于2024年3月8日17:00前将《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和《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1份)交至知行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1527393163@qq.com。逾期报送,不再受理。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0816-2579573)
附件 1.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2.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