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第三轮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17〕22 号)、《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考核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17〕23号)、《绵阳师范学院管理人员控制数管理办法(试行)》(绵师院发[2017]61号)、《绵阳师范学院管理人员控制数(2017)》(绵师院人字[2017]2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三轮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1.与学校建立人事关系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的劳动合同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2.附属中学的绩效工资岗位聘用不适用本办法,其聘用办法按照四川省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二、岗位设置
绩效工资岗位包括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特设岗位和一般岗位,包括A1至A11岗,其中A1岗为特设岗位,由学校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增设,A2岗、社会服务岗为校聘岗位,其他岗位由学校委托各二级单位组织聘用。
(1)教学单位:对教学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精细化管理,分为教学为主岗、科研为主岗、教学科研岗、辅导员岗、实验员岗和社会服务岗,具体岗位结构控制和岗位要求参见《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办法(修订)》第九条规定。
(2)科研单位: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用在科研为主岗,其中实验员可聘用在实验员岗,具体岗位结构控制和岗位要求参见《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办法(修订)》第九条规定。
(3)其他单位:其他单位具备申请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可选择聘用在教学科研岗位。
2.管理岗位包括B1至B7岗。其中B1、B2岗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的规定聘用,B3、B4岗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B5、B6岗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组织实施,B7岗位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实施。
3.工勤技能岗位分为C1至C4岗,工勤技能人员应当聘用在工勤技能岗位。
三、申报范围及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者根据本单位和自身情况,可申报岗位续聘、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具体申报规则和适用范围参见《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办法(修订)》第十四条规定。
2.管理岗位
三级职员可申报B1岗,四级职员可申报B2岗,五级职员可申报B3岗,六级职员可申报B4岗,七级职员可申报B5岗,八级职员可申报B6岗,九级、十级职员可申报B7岗。
3.工勤技能岗位
高级技师可申报C1岗,技师可申报C2岗,高级工申报C3岗、中级工、初级工、普工可申报C4岗。
四、岗位控制数
1.各非教学单位绩效工资岗位聘用总数不得超过人员控制数,聘期内不得申请对绩效工资岗位总数进行增加,具体各非教学单位岗位控制数见《绵阳师范学院管理人员控制数管理办法(试行)》(绵师院发[2017]61号)和《绵阳师范学院管理人员控制数(2017)》(绵师院人字[2017]26号)。
2.各级各类岗位说明书。各单位根据《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17〕22 号)第14条表3的申报范围及条件要求以及《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考核办法(修订)》(绵师院发〔2017〕23号)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岗位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单位专项任务和实际情况,详细制定各级各类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必须载明岗位类型、等级,申报岗位条件,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未完成任务的责任等,并须经本单位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组审定备案,在本单位进行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前,将岗位说明书在本单位适当范围进行公示。
五、待聘和落聘人员
1.根据川办发[2002]40号文件第36条的规定,凡属于以下人员之一,各二级单位不得拒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聘用单位接收聘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对于愿意应聘但未被聘用人员,由二级单位将待聘人员统一报学校审批,学校批准确认后,由二级单位按规定流程将其关系转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建立待聘人员库。
3.按照人员控制数未聘用满额的单位,应当优先在原单位职工聘用;若仍未满额的,优先在校内选聘落聘人员。在落聘人员未能全部上岗前,未聘用满额的单位不得从其他渠道补充人员。
4.学校安排部分机动编制数岗位用于落聘人员选岗、上岗。
5.对于落聘人员,学校安排进修培训,进行转岗学习。
六、聘用程序
(一)第一阶段:各单位制订并公布聘用实施细则和岗位说明书。
12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制订并公布本单位聘用实施细则及各岗位说明书。
(二)第二阶段:组织低职高聘以及社会服务岗申报。
1.2017年12月26日前
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低职高聘申报者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专业技术岗低职高聘申报表》(附件2),社会服务岗申报者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社会服务岗申报表》(附件3)。各单位对申报低职高聘和社会服务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拟聘人选。
2.2017年12月27日
各单位将《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专业技术岗低职高聘申报表》(附件2)、《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低职高聘和社会服务岗审核汇总表》(附件6)(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和申报社会服务岗位的《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社会服务岗申报表》(若为团队申报,由主申报人将团队所有人员的申报表汇总)报岗位聘用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2017年12月29日前
对各单位推荐低职高聘和社会服务岗人选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聘人选。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以书面、具名将意见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申诉受理委员会。
(三)第三阶段:组织绩效工资岗位续聘。
1.2018年1月10日前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续聘,续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续聘申报表》(附件1)、续聘管理岗和工勤岗人员分别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管理岗位申报表》(附件4)和《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申报表》(附件5)。各二级单位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由本单位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组成员参加的评审会,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续聘人员和落聘、待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1月9日-1月14日
各二级单位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续聘审核汇总表》(附件7),并与公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落聘、待聘人员单位情况说明和个人情况说明(需说明落聘、待聘原因,并明确意见。个人说明需教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等材料统一报学校岗位聘用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3. 1月18日前
各二级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岗位任务书,岗位任务书须包含绵师院发[2017]22号文件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内容,一式3份,二级单位和教职工各一份,另外的一份由各二级单位归总后统一报学校岗位聘用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
七、聘期
1.聘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绩效任务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2017年1月1日至今基本工资岗位发生变化者(即改聘人员),要分段申报绩效工资岗位,并分段与二级单位签订个人绩效任务书。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提高对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理解,切实做好这项重要工作。
2.把握政策,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抓好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具体落实工作。
3. 统筹兼顾,稳妥推进。要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用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解答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公平、公开、公正地组织开展申报、审核、评审、推荐等工作。要及时掌握和上报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动态,切实保证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工作平稳进行。
绵阳师范学院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