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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绩效工资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9:23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绵师院发[2015]28号)和《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岗位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绵师院发[2015]2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单位评审、学校审核、校长办公会审定、低职高聘人员全校公示等程序,全校已完成了绩效工资岗位聘任工作,现就绩效工作岗位任务书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1.岗位任务书应当载明二级单位名称、受聘人姓名、职务、职称等基本信息,并具备以下条款:

1)岗位聘用合同期限。

2)岗位类型、等级。

3)工作任务及岗位职责。

4)绩效薪酬。

5)任务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

6)未完成任务的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2.各二级单位组织与拟聘人员签订绩效岗位任务书,其中处级干部由组织部统一签订,其他人员由各单位组织签订;

3.绩效任务书将作为绩效岗位考核的依据,各单位和各教职工务必妥善保管;

4.各单位要按照相应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执行,确保在本月底前完成绩效任务书签订工作,学校岗位聘用与管理委员会将在20161月份对签订情况组织抽查。

                       岗位聘用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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